
公告日期:2025-04-26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方皛)
作为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太极实业”)的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4 年独立董事的相关工作中,忠实勤勉地履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 2024 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2022 年 8 月 12 日、2022 年 8 月 29 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
议和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换届选举于燮康先生、王晓宏女士及本人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均为法律、会计、经济或技术等领域的专业人士,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专业知识,符合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等要求。
本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任职情况如下:
方皛,男,研究生学历,从事专职律师工作。曾任湖北中和信律师事务所助理律师;上海盛联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上海市君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太极实业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独立性自查报告。本人满足《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大会,本人参会情况如下表。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召开前,本人能详细阅读会议资料,从法律、合规等角度对议案进行分析,发表专业性独立意见和合理化建议。其中,本人在对董事会各项
议案细致了解、充分讨论的前提下,审慎行使表决权利,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事
前审核意见或独立意见。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议案均投出赞成票(需回避表
决的议案除外),董事会所审议的议案均获得通过。
以通讯方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
独立董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式参加次 委托出 缺席 亲自参加会议,也 大会的次
事姓名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数 席次数 次数 不委托其他董事 数
出席
方皛 6 6 4 0 0 否 2
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无故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
员会共 4 个专门委员会,本人在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
名委员会担任职务并开展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召开了 1 次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 2023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兼任董
事)的薪酬方案分别进行审议。此外,报告期内,本人还出席了 4 次审计委员会
会议,参与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续聘审计机构等事项的审议;出席了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参与对公司日常关
联交易事项的审议。本人按时参加各次会议,不存在无故缺席的情况,并在会前
认真审阅议案,以严谨态度行使表决权,积极履行了职责。
(三)日常职责履行情况
(1)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积极参与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决策并对相
关事项发表明确意见,监督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促使董
事会决策符合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本人未行使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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