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晚间,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600665)公告称,其下属子公司在郑州、天津两地的三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一审败诉,合计需支付工程款及各类赔偿约1.2亿元。
根据公告,三起案件均已收到法院判决,分别涉及郑州天地源置业有限公司和天津两家房地产子公司。
郑州项目:合同解除需赔偿3200余万元
案件一由河南省第七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提起,被告为郑州天地源置业有限公司(天地源全资子公司)及天地源股份。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11月23日判决:
确认双方2019年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于2024年8月12日解除;
两被告需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工程款1629.93万元及利息;
另需赔偿临建措施费471.91万元、停工窝工损失127.93万元、扬尘治理等不可抗力损失482.23万元、预期利润损失680.61万元、现场物资损失356.16万元。
该案合计赔偿金额约3200余万元,法院驳回了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天津项目:两案合计需支付8800余万元
案件二、三原告均为自然人傅书涵、单国杰,被告为长枫建设集团及天地源旗下天津天地源唐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津天地源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11月24日判决:
天津天地源唐城房地产需向单国杰支付欠付工程款,其中案件二为567.63万元,案件三为8223.49万元,合计8791.12万元;
两案均需以欠款为基数,按一年期LPR支付自2021年7月13日至实际给付之日的资金占用利息;
驳回原告傅书涵全部诉讼请求及其他请求。
天地源在公告中强调,上述判决均为一审判决,公司将依法提起上诉,最终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对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尚无法判断。公司已安排律师团队研判,将坚决维护股东利益。
受地产下行周期影响,天地源近年来持续出现亏损,2023年亏损3.9亿元,2024年亏损10.2亿元。
三季报显示,天地源今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总收入为28.77亿元,同比上涨10.92%;归母净利润为-2.20亿元,较去年同报告期归母净利润减少3.20亿元,同比较去年同期下降318.72%。
来源:读创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