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药股份”或“公司”)聘请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证天通”)作为哈药股份年度报表审计机构。
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中证天通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80 年代初,是我国第一批获准从事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的事务所,2014 年 1 月 2日顺利完成特殊普通合伙改制,具有证券期货业资质、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多种服务资质。
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 43 号 1 号楼 13 层
1316-1326
首席合伙人:张先云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中证天通合伙人和注册会计师分别为
62 人和 378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8 人。
2023 年度,中证天通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45,415.45 万元,其中
审计业务收入 24,357.35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4,563.19 万元。
2023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5 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
发和零售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及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审计收费 1,956.00 万元;医药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 家。
二、执业记录
(一)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
邢士军先生,200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 年开始从事审计,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3 年开始在中证天通执业,在上市公司审计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从事证券业务 14年,先后为天目药业、长城影视等上市公司提供过审计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2024 年开始为哈药股份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0 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1 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
冯博夫先生,2021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 年开始在中证天通执业,在上市公司审计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从事证券业务 10 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2024 年开始为哈药股份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0 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0 份。
3、项目质量复核人
陈冬女士,201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 年进入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1 年 8 月开始从事质量控制复核工作,2024 年 10 月入职中证天通从事质量控制复核工作,2024 年开始为哈药股份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 5 家,挂牌公司 17 家。
(二)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
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独立性
中证天通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质量管理水平
(一)项目质量复核
中证天通制定了《项目质量复核管理办法》,对项目质量复核提出具体要求。审计过程中,中证天通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主要包括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以及项目合伙人督促完成项目组内复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应对项目组独立性以及审计风险的识别、应对措施是否恰当进行独立复核,质量管理部部门经理、部门副经理对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实施二次质量控制复核。
(二)项目咨询与意见分歧解决
中证天通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根据《技术咨询与意见分歧处理实施办法》中咨询与意见分歧的相关规定,在项目咨询应当得到被咨询者的认可,意见分歧未得到最终处理无法签发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三)项目质量检查
中证天通质量管理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中证天通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
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检查;其他监控活动。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四)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中证天通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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