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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5 21:17:30 股吧网页版
哈药股份: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兆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6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本人李兆华,1966年生,北京大学经济学硕士,政治经济学专业。曾任黑龙江财政专科学校教师,哈尔滨商业大学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现任广东金融学院教师,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大庄园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报告期内,本人未在其他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满足《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作为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董事会、股东大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9次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秉持勤勉尽责的原则,本人亲自参与了全部会议,无委托出席和未出席。其中董事会共审议50项议案、股东大会共审议11项议案,本人事
前认真阅读各项会议材料,会中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同时提出合理建议以对董事会决策起到正向作用。各项议案均已投同意票,无反对和弃权。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严格履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积极组织、参与并主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7次,共审议11项议案并听取8项工作汇报。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均亲自主持会议且认真听取各项议案,仔细研读会议材料,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财务信息披露、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等事项进行核查,同时提出改进建议。一是敦促公司审计监察部深刻落实内部审计工作全覆盖,并配合会计师事务为投资者提供客观体现真实业绩的财务信息,严格遵守会计职业道德;二是提示根据政府关注重点,加强人力成本控制;三是切实做好离任审计工作,对标工作方案把握审查内容准确性,确保受托事务所按照工作方案依序开展相关工作;四是建议加强事前预警、事前防范,做到审计关口前移。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2项议案。2024年4月2日公司召开2024年度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了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等事项,本人亲自出席会议,利用自身所具备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持续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行业信息、国家法律法规最新修订动态等各方信息,分析、评估公司内部治理现状,形成改进建议。与会前,本人提前认真阅读研究公司报送的各类会议资料,结合现场听取相关汇报,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合理运用自身的会计专业背景,与公司内部审计组织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对重点问题予以关注,强调开展各项审计工作应当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独立、客观、公正发表恰当审计意见,真实地反映公司真实业绩和盈利水平,从根本上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积极参与公司业绩说明会,主动了解中小股东关注问题,听取中小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在公司生产经营方面,深入公司生产一线,结合公司经营战略,积极与相关人员沟通,关注公司经营状况与内部治理情况,及时识别可能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影响的情况,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对
公司达成良好的经营业绩起到一定的作用,进一步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在公司治理方面,对于公司报送的各项议案,事先进行详细的阅读,充分查阅相关资料,考量各项议案是否合法合规、可行有效,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各项会议均亲自出席,无委托或缺席情形,严格遵循《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要求开展现场工作,现场工作时间共计21天。在履职过程中,本人通过参与实地调研、专题讲座、业绩说明会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核心业务与行业发展,通过“会前议案预审一会中独立表决-会后跟踪整改”的闭环机制,切实保障监督职能落地。

(八)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在召开董事会相关会议前,均及时主动地提供会议材料,内容准确详实,充分保障了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对独立董事开展工作全力支持。公司管理层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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