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7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之
2024 年度持续督导意见
暨持续督导总结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二〇二五年五月
声 明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国泰海通”)接受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家嘴”“上市公司”)的委托,担任上市公司2022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
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独立财务顾问严格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态度,在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和充分了解本次交易行为的基础上,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持续督导意见暨持续督导总结报告(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出具持续督导意见的依据是上市公司、交易对方、标的公司等重组相关各方提供的资料,重组相关各方已向本独立财务顾问保证,其所提供的为出具本持续督导意见所依据的所有文件和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或误导性陈述,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负责。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持续督导意见所发表意见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本持续督导意见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根据本持续督导意见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产生的相应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持续督导意见中列载的信息,以作为本持续督导意见的补充和修改,或者对本持续督导意见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投资者认真阅读上市公司的相关公告文件信息。
目 录
声 明...... 1
目 录...... 2
释 义...... 3
一、本次交易情况概述...... 5
二、交易股份及资产过户、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5
三、交易各方当事人承诺的履行情况...... 10
四、标的资产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 22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提及的各项业务的发展现状...... 23
六、公司治理结构与运行情况...... 25
七、与已公布的重组方案存在差异的其他事项...... 26
八、持续督导总结...... 26
释 义
在本持续督导意见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
本持续督导意见 指 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 2024 年度持续督导意见暨持续督
导总结报告
重组报告书 指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
上市公告书》 指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
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
陆家嘴、公司、上市公 指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司
陆家嘴集团 指 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
前滩投资 指 上海前滩国际商务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为上
海滨江国际旅游度假区开发有限公司
交易对方 指 陆家嘴集团、前滩投资
昌邑公司 指 上海陆家嘴昌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东袤公司 指 上海东袤置业有限公司
耀龙公司 指 上海耀龙投资有限公司
企荣公司 指 上海企荣投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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