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独立财务顾问”)担任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家嘴”或“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对陆家嘴 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72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2,222,222 股,发行价格为 8.1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799,999,998.20 元,扣除发行费用3,431,785.73 元(不含增值税,包括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796,568,212.47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4 年 6 月 21 日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由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审验,并出具了《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验资报告》(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4)第 0262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根据普华永道出具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4)第 5430 号),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入金额为 5,940,000,000.00 元。2024 年 7 月 15 日,公司召
开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796,568,212.47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的募集资金已按计划
全部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制定了《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进行募集资金管理。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的指定人员办理后续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设立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具体事项。
2024 年 6 月 27 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陆家嘴支行、海通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余额(元) 状态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216180100100281664 - 已销户
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司上海陆家嘴支行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1,796,568,212.47 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普华永道出具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4)第 5430 号),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入金额为 5,9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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