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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2 19:43:41 股吧网页版
陆家嘴: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加锋)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3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孙加锋)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监督公司规范运作,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支持,促进公司可持续发
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在 2024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股东大会上被选举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就本人 2024 年 5
月 20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以下简称“任职期内”)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孙加锋,男,1968 年 11 月出生,法学博士,执业律师。上海市律师协会理
事,上海市浦东新区区委、区政府、上海市自贸区法律顾问,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协委员,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历任:上海市普陀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市国泰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市小耘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上海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会议情况

任职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了相关会议,即董事会 7 次、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 2 次、战略决策委员会 1 次、审计委员会 2 次、提名委员会 1 次及
股东大会 1 次。在召开会议前,本人事先收到了会议通知以及会议材料,并通过
各种方式调查、获取所需情况和资料,为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决策做好准备工作。会议召开期间,本人认真审议了各项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专业建议,充分发挥了专业独立的作用,同意公司各项议案。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任职期内,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与内部审计机构、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了积极的联系与沟通。重点就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计划进行了充分的讨论。通过审阅材料、出席会议听取报告及日常沟通交流等多种方式,及时掌握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内控情况。
(三)参加培训学习

任职期内,本人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协会举办的各项培训,包括:《独立董事制度改革专题培训——贯彻落实独董制度改革的监管要点解读》《2024 年度“上市公司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分析”专题培训》《2024 年第二期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培训班(线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反舞弊履职要点及建议”专题课程》,及时了解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尽快掌握监管动态,提升履职水平。

(四)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任职期内,在本人履职过程中,公司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日常与本人保持良好的沟通。在召开董事会及其他相关会议前,事先进行必要的沟通,如实回复本人的问询,认真准备并及时提供会议材料,为本人履职提供支持,保证了本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对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重点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经核查相关资料后,对各事项的相关决策、执行及披露情况的合法合规性做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和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
会议上,本人审议同意了《关于修订<上海浦东科技创新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四次会议和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上,本人审议同意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本人认为,公司在任职期内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任职期内,本人审阅了 2024 年半年度报告以及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并签
署了各定期报告书面确认意见。同时,本人重点关注了上述报告的信息披露工作情况,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三)提名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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