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3-19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各位委员: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和《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现就2024年度(报告期)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4年1月16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局成员进行换届选举,并于同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局第一次会议,选举第十一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达正浩先生、薛祖云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后,张洁雯女士和屈文洲先生退任独立董事一职。
第十一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分别为独立董事薛祖云先生(任审计委员会主任)、独立董事达正浩先生及董事朱德贞女士。
二、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履行职责,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在2024年度召开会议的情况具体如下:
1、于 2024 年 1 月 16 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局审计委员第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主任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总监的议案》。
2、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局审计委员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关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从事2023 年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 2024 年度境内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续聘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本公司 2024 年度境外审计机构的议案》《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审计部2023 年度工作总结》。
3、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局审计委员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4、于2024年8月6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局审计委员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拟变更本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5、于2024年10月17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局审计委员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规定,我们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了以下职责: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向董事局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鉴于近期有关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相关事项,结合市场信息,基于审慎原则,并考虑公司现有业务状况及对未来审计服务的需求,2024年8月6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同意将2024年度境内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变更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由安永华明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并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同意将2024年度境外审计机构变更为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安永香港”),由安永香港对公司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同日,公司董事局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本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表决通过上述议案。
(2)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审计委员会对聘任的安永华明及安永香港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安永华明及安永香港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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