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3-19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以下简称“《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发布的《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等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审慎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局会议,对公司董事局会议审议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履历:自2019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于2014年7月至2023年5月任国家开放大学社会工作学院院长,于2001年6月至2022年7月任《公益时报》社社长,于2007年3月至2021年12月任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股东单位担任职务或领取薪酬,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召开6次董事局会议,本人亲自出席6次,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3次;公司召开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2次;公司召开2次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2次;公司召开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亲
自出席2次;公司召开3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3次。
对于需经上述相关会议审议的各个议案,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首先对公司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情况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充分了解与议案相关的各项情况,提出专业的意见和建议,并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努力使公司各项决策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人对 2024 年度召开的上述会议审议的议案全部赞成,未提出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三、参与董事局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提名委员会召开 2 次会议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第十一届董事局提名委
2024 年 1 月 16 日 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关于选举第十一届 本人赞成本次会议全部
董事局提名委员会主任的议案》《关于提名 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的议案》。
通讯方式召开第十一届董事局提名委员会 本人赞成本次会议全部
2024 年 3 月 15 日 第二次会议,检讨《董事局成员多元化政策》 议案
的有效性。
2、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召开 2 次会议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第十一届董事局薪酬和
2024 年 1 月 16 日 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关于选举第 本人赞成本次会议全部
十一届董事局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主任的议 议案
案》。
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十一届董事
2024 年 3 月 15 日 局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董 本人赞成本次会议全部
事局薪酬和考核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 议案
汇总报告》。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 2 次会议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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