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3-19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以下简称“《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发布的《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等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审慎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局会议,对公司董事局会议审议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履历:自2024年1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19年4月至今任璞钻咨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自2007年8月至2019年1月任Executive AccessLimited董事。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股东单位担任职务或领取薪酬,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召开6次董事局会议,本人亲自出席6次,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2次;公司召开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5次;公司召开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2次;公司召开4次战略发展委员会会议,本人亲自出
席4次;公司召开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亲自出席2次;公司召开3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3次。
对于需经上述相关会议审议的各个议案,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首先对公司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情况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充分了解与议案相关的各项情况,提出专业的意见和建议,并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努力使公司各项决策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人对 2024 年度召开的上述会议审议的议案全部赞成,未提出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三、参与董事局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审计委员会召开 5 次会议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第十一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第
2024 年 1 月 16 日 一次会议,审议《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局审计 本人赞成本次会
委员会主任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 议全部议案
案》《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总监的议案》。
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十一届董事局审计
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2023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关于普
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罗
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从事 2023 年年度审计工
作的总结报告》《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
2024 年 3 月 15 日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 2024 年度境内 本人赞成本次会
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续聘 议全部议案
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本公司 2024 年度
境外审计机构的议案》《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福耀玻璃
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