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3
证券代码:600658 证券简称:电子城 公告编号:临 2025-066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立案阶段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的金额: 暂合计 7.77 亿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鉴于该案尚未开庭审
理,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后
续案件若有进展,公司将积极评估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
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本次重大诉讼起诉的基本情况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所属子公司中关村电子城(昆明)科技产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债权债务处置方案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中关村电子城(昆明)科技产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明公司”)通过诉讼方式进行相关债权债务处置,推动风险化解。
2025年11月10日,昆明公司收到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受理案件通知书。
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中关村电子城(昆明)科技产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被告一:云南慧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港投资公司”)
被告二:昆明空港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空投集团”)
二、诉讼的案件事实、请求内容及其理由
昆明公司与慧港投资公司于2020年10月12日签订了《中关村电子城(昆明)科技产业园项目二期5#地回购合同》(以下简称“《二期5#地回购合同》”),2020年10月20日签订了《中关村电子城(昆明)科技产业园项目二期5#地回购合同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二期5#地回购合同补充协议》”)。《5#地回购合同》《5#地回购补充协议》约定了由慧港投资公司向昆明公司回购中关村电子城(昆明)科技产业园项目二期5#地,并约定了回购款项的支付时间和慧港投资公司违约的各项违约责任。
《5#地回购合同》《5#地回购补充协议》签订后,慧港投资公司怠于履行支付回购价款,经昆明公司多次催告后慧港投资公司仍未履行付款义务。慧港投资公司怠于履行义务的行为已经严重违约,慧港投资公司应当立即支付回购价款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空投集团系慧港投资公司的全资股东,若其不能证明慧港投资公司财产独立于自身财产的,应当与慧港投资公司向昆明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25年11月5日,昆明公司向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判令:
(一)请求判决慧港投资公司立即向昆明公司支付回购款684,497,861.72元。
(二)请求判决慧港投资公司向昆明公司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三)判令空投集团就昆明公司第一、二项诉讼请求向昆明公司
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判令慧港投资公司、空投集团共同承担昆明公司为本案支出的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律师费、鉴定费等全部费用。
本案争议金额暂定人民币777,135,078.34元。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鉴于该案尚未开庭审理,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积极采取各项措施,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是否还存在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如下:
前期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未达到披露标准的其他诉讼、仲裁案件共计 54 起,诉讼、仲裁金额合计 269,405,113.82 元。其中,公司起
诉 18 起,诉讼金额合计 52,905,209.22 元;被诉 27 起,诉讼金额合
计 206,099,946.49 元;公司作为仲裁申请人 3 起,仲裁金额合计9,464,249.26 元;公司作为劳动仲裁被申请人 6 起,劳动仲裁金额合计 935,708.85 元。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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