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5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就与公司高级管理层权责有关的事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高级管理层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公司章程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离职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时适用于公司的高级管理层。公司章程关于董事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的规定,同时适用于公司高级管理层。
第二章 高级管理层组成及其职权
第一节 总经理及其职权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行使以下职权:
(一)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 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 根据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 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 公司章程或者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五条 总经理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的授权,负责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日常事务,并向董事会负责。
第六条 依据董事会批准的中长期发展计划和年度财务预算,总经理负责组织高级管理层召集有关部门拟订公司年度经营计划,报董事会审批,由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
第七条 总经理负责组织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公司基本管理制度,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第八条 经总经理推荐,报董事长批准选派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股东代表、董事(候选人)、的委派、更换或推荐。
第九条 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总经理提名副总经理人选时,应附该人选的简历。
第十条 副总经理有行政或刑事违法、严重失职或不能胜任职务的情况时,总经理应提请董事会予以解聘。
第十一条 总经理在制(拟)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等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符合董事会批准的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方案或制度以及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涉及公司高级管理层的工资、福利、奖惩方案,必须经公司董事会批准。
第十二条 总经理制定公司有关安全保卫、卫生环保、文件收发及档案管理等规章时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使公司的管理标准化。
第十三条 总经理应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根据董事会提出的要求,向董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并保证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二节 副总经理及其职权
第十四条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 依据分工负责具体的经营管理工作;
(二) 董事会或总经理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节 财务负责人及其职权
第十五条 公司设财务负责人一名,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
第十六条 财务负责人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和资金、资产运作。同时,财务负责人对公司运作负有监管职能,对董事会负责。财务负责人列席董事会。
第十七条 财务负责人行使下列职权:
(一) 参与拟订公司的重大经营计划、财务预决算、资金运作和利润分配等方案;
(二) 参与公司对外投资和重大经营事项的讨论和实施工作;
(三) 对公司日常财务活动的合法合规以及会计报表的准确性负责;
(四) 及时发现和制止公司超越董事会授权范围的经营行为;
(五) 监督检查公司投资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六) 参与对公司内部及下属企业的财务负责人任用、晋升、调动和奖励的研究决定对公司的投资行为、财务预决算(或计划)、各项费用支出、付款、资金调拨、经济合同等与分管的副总经理及总经理进行联签;
(七) 董事会或总经理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章 总裁办公会议
第十八条 总裁办公会议是公司高级管理层交流情况、研究决定公司经营管理中有关重大问题的工作会议。
第十九条 总裁办公会议实行集体讨论,统一决策的议事机制。总裁办公会议对所议事项进行充分讨论,力求一致。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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