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董事:
本人作为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电子城高科”)的独立董事,严格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规定,谨慎、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等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客观、公正、审慎地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独立董事伏军,男,汉族,1972 年 1 月出生,北京大学国际金
融法博士,现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曾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 3 月已离任)。2019 年 6 月 5 日当选为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也没有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 2024 年度履职概况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2 次、董事会会
议 2 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
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一)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具体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间,电子城高科共召开 2 次临时股东大会,本
人均亲自出席,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沟通交流,为公司股东大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4 年度任职期间,电子城高科共召开 2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
均亲自出席,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审议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本年度,本人对参加的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战略委员会委员,亲自出席了 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和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本人均在会前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详细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及本人任职的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所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
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听取、审阅了会计师事务所对公
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以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及对经营管理的现场调查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任期内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在董事会、股东大会上谨慎发表意见、认真行使职权,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实地考察等机会及其他工作时间,通过电话沟通、现场交流、关注媒体信息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对公司法人治理、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往来等方面给予了充分关注;积极运用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获取做出独立判断的资料,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 年度,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积极与独立董事保持密切沟通,公司为独立董事提供了常备、独立的办公环境,建立了日常事项及重大事项及时沟通的有效联络机制,并为独立董事深入公司现场审阅、调研创造便利条件,为独立董事全面了解公司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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