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2-15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上市公司名称: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信达地产
股票代码:600657
收购人: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1 号新保利大厦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1 号新保利大厦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二月十四日
声 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摘要“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收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摘要。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摘要已全面披露收购人在信达地产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摘要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没有直接在信达地产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摘要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本次收购已获得有关财政部将中国信达股权划转至收购人的批复,尚需履行的程序包括取得金融监管机构批准。收购人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方式自财政部取得其持有的全部中国信达的股权,从而导致间接持有信达地产 1,552,939,583 股股份。本次收购系经政府或者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进行国有股权的无偿划转,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间接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超过 30%,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收购人可免于发出要约。
五、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摘要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摘要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摘要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收购人承诺本报告书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 录
声 明 ...... 2
目 录 ...... 3
释 义 ...... 4
第一节 收购人介绍 ...... 5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 5
二、收购人的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5
三、收购人的主营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 6
四、收购人最近五年合法合规情况...... 6
五、收购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6
六、收购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
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及持有金融机构 5%以上股份的情况...... 7
第二节 本次收购目的及决策 ...... 9
一、本次收购目的...... 9
二、未来 12 个月内收购人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
份的计划...... 9
三、本次收购需要履行的相关程序...... 9
第三节 收购方式 ...... 10
一、收购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变动情况...... 10
二、本次收购的方式......11
三、收购人拥有权益的上市公司股份存在权利限制情况......11
第四节 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况 ...... 12
一、免于发出要约的事项及理由...... 12
二、本次收购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变化...... 12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3
收购人声明 ...... 14
释 义
本报告书摘要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摘要 指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上市公司、信达地产 指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汇金公司、收购人、 指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
中投公司 指 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信达 指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收购、本次无偿 财政部将其所持有的中国信达的股权全部划转至汇金公司,因中国信达
划转 指 全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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