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信达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信达地产”)与鑫盛利保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盛利保”)、信达纾困盘活(天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纾困有限合伙”)、深圳市安恒佳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安恒佳”)共同参与认购天津信鹏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份额。合伙企业总认缴规模为198,590万元,其中鑫盛利保认缴100万元,纾困有限合伙认缴99,000万元,广东信达地产认缴98,490万元,深圳安恒佳认缴1,000万元。
●由于合伙企业的经营性质较为特殊,对其所预测的未来收益在实现时间和金额上存在不确定性,故此类投资存在一定投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鑫盛利保为公司控股股东信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投资”)之下属企业,本次共同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年度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额度范围
内的事项,无需另行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为发挥协同优势、提升资产管理水平,服务“三大工程”建设,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信达地产与鑫盛利保、纾困有限合伙、深圳安恒佳共同参与认购合伙企业份额。合伙企业总认缴规模为198,590万元,其中鑫盛利保作为普通合伙人以现金认缴出资100万元,占合伙企业规模的0.050%;纾困有限合伙作为有限合伙人以现金认缴出资99,000万元,占合伙企业规模的49.851%;广东信达地产作为有限合伙人以现金认缴出资98,490万元,占合伙企业规模的49.595%;深圳安恒佳作为有限合伙人以现金及其持有股权作价认缴出资合计1,000万元,占合伙企业规模的0.504%。
本次共同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适用于公司第一百零三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关联法人与公司进行债务重组、委托贷款、资产收购和出售以及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等授权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年度关联交易议案》”)相关事项,无需另行召开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上述年度关联交易授权。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鑫盛利保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范罗山街道长江中路 92 号雨耕山文化创意产业园内思楼 3 楼 317-108 号
法定代表人:李硕
注册资本:9,000.722401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2年6月25日
主营业务:股权投资(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及证券、期货等及金融业务)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或无需经营许可的项目和未列入地方产业发展负面清单的项目。(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信达投资下属企业信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0%
(二)关联关系介绍
鑫盛利保为公司控股股东信达投资之下属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鑫盛利保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此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合伙企业的基本情况
(一)合伙企业名称、主要经营场所、经营范围和存续期
1、合伙企业名称:天津信鹏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主要经营场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华
盈大厦 216 室(天津自贸区天保嘉成商务秘书服务有限公司托管第
578 号)。
3、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
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4、存续期: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 10 年。
(二)合伙企业规模和投资方式
鑫盛利保以现金出资100万元认缴合伙企业份额,并担任执行事
务合伙人;纾困有限合伙作为有限合伙人以现金出资99,000万元认缴
合伙企业份额;广东信达地产作为有限合伙人以现金认缴出资98,490
万元认缴合伙企业份额;深圳安恒佳以现金出资510万元及其持有的
深圳市盘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盘田公司”)49%股权作价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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