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25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81
债券代码:242519 债券简称:25豫园01
债券代码:242813 债券简称:25豫园02
债券代码:242814 债券简称:25豫园03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注销原因:根据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1年激励计划”)、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2023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3年激励计划”,与2021年激励计划、2022
年激励计划合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2021年第三次股东大会(临
时会议)、2022年第三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2023年第五次股东大会(临
时会议)的授权,因(1)激励对象谢颖、徐坚凌、唐美一、郭琰峰、施一
晨、徐啸天、王帅、刘勋、杜鑫、高晓光、赵诚宁、焦峰已分别辞去在公司
或控股子公司/单位的职务,并解除了与本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单位签订的劳
动合同;(2)2022年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2023年激励计划第二个解
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以上所涉激励对象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回购股份数量 注销股份数量 注销日期
4,485,340 股 4,485,340 股 2025 年 9 月 29 日
一、本次回购注销的审批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3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因(1)激励对象谢颖、徐坚凌、唐美一、郭琰峰、施一晨、徐啸天、王帅、刘勋、杜鑫、高晓光、赵诚宁、焦峰已分别辞去在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单位的职务,并解除了与本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2)2022年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2023年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经董事会审议及监事会核查,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485,340股(其中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3,460股,回购价格为人民币5.37元/股,回购总价款为人民币125,980.20元;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567,380股,回购价格为人民币3.82元/股,回购总价款为人民币9,807,391.60元;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894,500股,回购价格为人民币3.79元/股,回购总价款为人民币7,180,155.00元),并同意公司收回原代管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所对应的现金股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其他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已根据法律规定就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自2025年7月31日起45天内,公司未接到相关债权人要求提前清偿或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2021年第三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2022年第三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2023年第五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的授权,因(1)激励对象谢颖、徐坚凌、唐美一、郭琰峰、施一晨、徐啸天、王帅、刘勋、杜鑫、高晓光、赵诚宁、焦峰已分别辞去在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单位的职务,并解除了与本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2)2022年激励计划第三
个解除限售期及2023年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以上所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涉及的对象及股份数量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