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7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4
债券代码:242519 债券简称:25豫园01
债券代码:242813 债券简称:25豫园02
债券代码:242814 债券简称:25豫园03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11/1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6 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 10,000万元~20,000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 8.50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 22,862,195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58667%
实际回购金额 12,996.275944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5.09元/股~6.02元/股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的议案》。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8.50 元/股,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详细情况请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 2024-123)。
二、 回购实施情况
2025 年 1 月 23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
施了首次回购 A 股股份,并于 2025 年 1 月 24 日披露了《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 A 股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2025 年 4 月 30 日,公司本次 A 股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已届满,已实际回购公
司股份 22,862,19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58667%,购买的最高价为 5.09元/股、最低价为 6.02 元/股,支付的金额为 129,962,759.44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本次回购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经书面征询,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自公司披露回购股份议案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均不存在买卖公司 A 股股份的情形。
经查询,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公司披露回购股份议案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形如下:
1.2025 年 3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5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
以 2025 年 3 月 25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6 名激励对象授予 268 万股限
制性股票。公司在办理授予登记事项过程中,由于部分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认购其所获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由 268 万股调整为 261.20 万股。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手续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办
理完成。
除上述事项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在
此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上述人员买卖公司股票均为自行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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