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3-25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倪静2024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豫园股份”)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公司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倪静:女,1980年10月出生,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博士后,厦门大学和法国埃克斯-马赛第三大学联合培养法学博士。现任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在香港城市大学和台湾政治大学从事访问研究。现任上海市人民调解协会副会长,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上海市浦东新区司法局行政复议专家,上海市杨浦区执法监督员,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服务咨询专家,上海市互联网协会专家顾问,上海市计算机行业协会专家顾问。2019年12月27日至2022年12月28日,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2年12月29日起,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提名与人力资源委员会委员。自2019年12月27日起,不存在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没有影响独立性判断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报告期内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姓名 本年应参加 出席次数 出席方式 投票情况 出席股东大
董事会次数 会次数
谢佑平 17 17 现场和通讯相结合 全部同意 5
倪静 18 18 现场和通讯相结合 全部同意 6
宋航 18 18 现场和通讯相结合 全部同意 6
孙岩 18 18 现场和通讯相结合 全部同意 6
叶乐磊 1 1 现场和通讯相结合 全部同意 1
注:谢佑平先生自2018年12月29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已满六年,公司于2024年12月2日,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叶乐磊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024年12月19日,经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叶乐磊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担任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与财务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与人力资源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各次董事会召开前,均会认真审阅董事会议案,主动向公司了解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现场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信息和资料并根据需要,要求公司补充相关说明。在会议上,详细听取公司管理层就有关经营管理情况的介绍,认真审议各个议案,积极参与会议讨论并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提出建议,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清楚、明确地发表独立意见,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重要作用。在2024年内,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没有对公司2024年董事会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事项提出异议。
(二)2024年,豫园股份第十一届董事会共召开20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其中发展战略与投资委员会1次,提名与人力资源委员会7次,审计与财务委员会1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2024年,豫园股份第十一届董事会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1次,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发展战略与投资 提名与人力资源 审计与财务 薪酬与考核 独立董事专门
委员会 委员会 委员会 委员会 会议
亲自出席 亲自出席 亲自出席 亲自出席 亲自出席
独立董事 (次) (次) (次) (次)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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