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2-26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19
债券代码:185456 债券简称:22豫园01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估值提升计划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价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持续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为触发估值提升计划的适用情形,
公司应召集临时董事会审议提升估值措施。
2025 年 2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临时会议通讯方
式),以 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
度估值提升计划》,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估值提升计划。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公司应立足提升公司质量,依法依规运用各类方式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具体估
值提升方式应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实施,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应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的,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本估值提升计划仅为公司行动计划,不代表公司对业绩、股价、重大事件等任
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公司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
场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基于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综合考虑公司产业经营计划、盈利能力,持续聚焦高潜力、高增长、高利润、高协同的核心产业发展,强化公司核心竞争力、创造并提升公司价值、积极回报投资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制定本估值提升计划。
一、估值提升计划的触发情形和审议程序
(一)触发情形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估值提升计划之日起,公司股价连续 12 个月每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持续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为触发估值提升计划的适用情形,公司应组织召集临时董事会审议提升估值措施。
公司股票自本公告披露日之前 12 个月内(2024 年 2 月 26 日-2025 年 2 月 25 日)
处于低位波动,已连续 12 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
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即 2024 年 2 月 26 日至 2024 年 3 月 21 日每日收盘价
均低于 2022 年经审计每股净资产(9.15 元),2024 年 3 月 22 日至 2025 年 2 月 25 日
每日收盘价均低于 2023 年经审计每股净资产(9.32 元),属于应当制定估值提升计划的情形。
公司每股净资产变动情况: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年3 月31 日 2024年6月30日 2024年9月30日
每股净资产 9.15 9.32 9.36 9.42 9.36
(元)
是否经审计 是 是 否 否 否
公司前 12 个月股价波动情况
2024 年 2 月 26 日至 2024 年 3 月 22 日至 备注
2024 年 3 月 21 日 2025 年 2 月 25 日
股价(收盘价)
波动区间(元/ 6.50-6.65 4.94-6.95
股) 2024年3月22日披露2023年年
对标每股净资 9.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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