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作为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安科”或“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持续督导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独立财务顾问就公司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4]1393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31,994,459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7.22 元。公司共募集资金 952,999,993.98 元,扣除发行费用 19,059,999.88 元,
募集资金净额 933,939,994.10 元。
截至 2015 年 1 月 20 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瑞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瑞华验字[2014]48340013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902,655,542.57 元,
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232,155,073.66 元;于 2015 年 1 月 20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会计期间使
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670,500,468.91 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0.00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59,958.74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飞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公司 2014 年 6 月 10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并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及公司之子公司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安消技术”)、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滩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漕河泾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根据本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滩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漕河泾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中安科公司一次或 12 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或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开户银行应当及时通知招商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 存储方式
额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 03002505273 300,000,000.00 59,392.00 账户被冻结
司漕宝路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 97020154740014594 35,104,700.00 51.18 账户被冻结
海分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36610188000222475 598,835,294.10 515.56 账户被冻结
限公司上海外滩支行
合计 933,939,994.10 59,958.74
三、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 年度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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