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4 年度,作为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诚信、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发展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审慎客观发表独立意见,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
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有 9 名董事,其中独立董事 3 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
的规定。本人基本情况如下: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项焱,女,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教授,博士生导师。1996 年至
今,先后任职武汉大学法学院助教、副教授和教授,曾赴美国任美国公益法研究所研究员、富布莱特学者、哈佛大学法学院东亚法律研究中心访问学者。2013 年起任武汉大学法律援助中心主任,2017 年起任武汉大学实验教学中心执行主任。现任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其关联公司担任任何职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本人没有从公司、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或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会议和行使职权情况
本人自 2022 年 1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并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
委员会委员。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 4 次、董事会会议 13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2 次,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 5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上述会议,审议包括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债务和解、对外投资、资产出售、股权激励授予及解禁、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会前,本人认真审阅议案内容,主动获取相关信息,深入了解事项背景,并与公司管理层充分沟通,为会议讨论和决策做好充分准备;会中,本人积极参与讨论,并结合自身专业背景与经验提出合理建议;会后,本人持续监督事项执行,主动了解进展情况,确保相关议案有效落实。
报告期内,本人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未对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议案提出异议,不存在反对或弃权的情况;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会,也不存在公开向股东征集表决权的情况。
(二)现场工作及沟通情况
2024 年任期内,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除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外,还通过现场考
察、电话、信息、视频会议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交流,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关注媒体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掌握公司经营治理情况,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环境动态,并结合自身专业背景与经验对公司内部治理及规范运作提出意见建议。
(三)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司管理层、董事会办公室对本人工作给予了积极支持和高度配合,主动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为本人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对于与本人专业相关事项及时征求意见,充分保证了本人的知情权,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与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2024 年 1 月 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就 2023 年年报审计工作与审计
机构召开 3 轮审计沟通会。本人虽不是审计委员会委员,但作为独立董事也同步参与会议,其间主动与公司管理层、审计机构及签字会计师沟通交流,详细了解审计计划、工作安排与进展,深度沟通审计意见及内控情况,在公司年度财务报表编制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监督审核作用。
(二)关联交易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 2024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管理层为子公司提供无偿担保等关
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本人认为,公司在报告期内所进行的关联交易是业务发展需要的正常商业行为,符合一般商业条款,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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