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5
证券代码:600653 证券简称:申华控股 公告编号:2025-37 号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持股结构内部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申华控股”)之间接控股股东沈阳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沈汽集团”)拟实施如下内部股权调整,其全资子公司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华晨集团”):(1)拟将所持辽宁华晟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简称“华晟零部件”)100%股权(对应申华控股 15.26%股权)无偿划转至沈汽集团;(2)拟将所持辽宁正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简称“辽宁正国”)100%股权(对应申华控股 10.14%股权)无偿划转至沈汽新致(沈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沈汽新致”);(3)拟将直接所持申华控股 1.11%股权无偿划转至沈汽新致。
本次股权调整属于沈汽集团内部国有股权划转,不触及要约收购。调整完成后,沈汽集团仍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通过华晟零部件、辽宁正国、沈汽新致合计持有公司 26.51%股权,沈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华晟零部件、辽宁正国、沈汽新致均为沈汽集团控制的主体,系一致行动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权内部调整的部分事项尚未完成全部审批程序,公司将根据相关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股权调整基本情况
2025 年 11 月 24 日,公司收到间接控股股东沈汽集团发来的《告知函》,主要内
容为:
沈汽集团全资子公司华晨集团拟将所持华晟零部件 100%股权(对应申华控股15.26%股权)无偿划转至沈汽集团; 拟将所持辽宁正国 100%股权(对应申华控股10.14%股权)无偿划转至沈汽新致; 拟将直接所持申华控股 1.11%股权无偿划转至沈汽新致。
上述股权调整完成后,沈汽集团仍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通过华晟零部件、辽宁
正国、沈汽新致合计持有公司 26.51%股权,沈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华晟零部件、辽宁正国、沈汽新致均为沈汽集团控制的主体,系一致行动人。
2025年11月24日,华晨集团与沈汽集团、沈汽新致分别就上述股权调整事项签署了相关股权划转协议。
二、本次股权调整前后股权控制关系
本次股权调整前,公司股权控制结构图如下:
本次股权调整后,公司股权控制结构图如下:
三、其他
1、本次股权调整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
2、本次股权调整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变化,对公司的经营不构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权内部调整的部分事项尚未完成全部审批程序,公司将根据相关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告知函》;
2、相关股权无偿划转协议;
3、《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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