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3-29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广斌)
作为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认真履行职务,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现将 2024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能够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任职情况如下:
王广斌,男,1967 年出生,本公司独立董事。同济大学
教授,现任同济大学工程管理研究所所长,建筑产业创新发展研究院院长,民航飞行区设施耐久与运行安全重点实验室副主任,国家数字建造技术创新中心理事,国家土建结构预制装配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装配式建筑集成管理技术研究室主任,同时担任杭州新中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
副院长。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2 次、董事会 11 次。本
人通过现场或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情况如下表所示: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 缺席 出席股东大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次数 会次数
王广斌 11 11 8 0 0 2
本人认真审阅议案及相关资料,与管理层进行询问沟通,
对公司关联交易、利润分配、对外担保、融资授信、增补董
事等重大决策事项进行严格把关,同时对关联交易、增补董
事等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报告期内,本人未对公司的董事
会议案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召集人、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召集并主持召开了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出席了 1 次战略与 ESG 委员会会
议。
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
责,通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相关人员的年度业绩考核和
薪酬分配情况,通过战略与 ESG 委员会积极发挥战略导向作
用,为公司经营发展建言献策。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共出席了 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关
联交易、增补董事等议案认真核查,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认真审阅全年定期报告,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沟通,关注关键审计事项和审计过程中识别的重大风险点,有效监督外部审计的质量和公正性。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活动,通过参加业绩说明会、股东大会等形式与中小股东保持通畅交流,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七)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项目考察、专题研讨、专题培训等机会到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和考察,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经营信息,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对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提升决策科学性。
报告期内,为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本人参与公
司组织的现场调研,实地考察了江湾社区、湾谷社区、技术信息中心湾谷基地、露香园等重要项目,并对子公司生产经营提出了针对性意见和期望。
(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履职所需的工作条件和相关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本人行使职权得到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的充分支持,切实保障了本人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三、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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