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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4 20:47:25 股吧网页版
外高桥: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600648,900912 证券简称:外高桥、外高B股 编号:临2025-018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和提供借
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
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人民币 56,485.53 万元的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新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新发展 H2 地块新建项目”;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7,007.90 万元的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上海外高桥保税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D1C-108#~116#通用厂房项目”;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7,974.47 万元的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三联发展有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F9C-95#厂房项目”,借款的进度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需求推进。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886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224,563,094 股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474,685,295.88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447,598,658.01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5年 4 月 10 日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25)第 310C000082 号”《验证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专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情况

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新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发展公司”)为募投项目“新发展 H2 地块新建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人民币 56,485.53万元的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新发展公司进行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联发公司”)为募投项目“D1C-108#~116#通用厂房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人民币47,007.90 万元的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外联发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借款的进度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需求推进。

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三联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联发公司”)为募投项目“F9C-95#厂房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人民币 67,974.47 万元的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三联发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借款的进度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需求推进。

三、本次实缴出资和提供借款对象的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新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3 年 4 月 5 日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北路 2005 号

法定代表人:陈斌

注册资本:122,768 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园区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本公司及代理区内企业出口加工、储运及其它委托代办业务;投资并经营区内配套服务设施,投资咨询服务,物资供应,汽车、摩托车及零配件的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指标 2024 年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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