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峰)(已届满离任)
作为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度任期(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6 月 12 日)内,本人遵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规章制度,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独立客观地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 2024 年度任期内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任职情况
本人自 2021 年 5 月 27 日起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因
任期届满,本人于 2024 年 6 月 12 日起不再继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个人履历
黄峰,男,1970 年 4 月出生,经济学、管理学硕士,注册会计师。
曾任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副主任、国家商务部外国投资管理司副司长。现任上海市外商投资协会会长,汇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兴富数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
(三)独立性说明
任职期间,本人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和 1 次股东大会。作为独立董
事,本人在出席会议前细致研读相关资料,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会上,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
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利,保障了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任职期间,本人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对任职期间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对重大事项的决策履行了合法有效的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董事会 股东大会
出席情况 出席情况
是否连续两
应出席董事会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次未亲自参 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加会议
6 6 0 0 否 1
注:2024 年 3 月 4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因工作
安排冲突未出席会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 次,提名委员会召开 3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 4 次。对于前述会议,本人均亲自参加,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会议上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审议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具体会议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召开了 2 次会议,对公司定期报告、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合规管理报告等 10 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认真履行了相关职责,充分发挥了作为会计专业人士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提名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亲自出席了 3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
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共 3 项议案。本人对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条件进行了认真审查。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亲自出席了 2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与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签订任期目标责任书、2023 年度非独立董事、非职工监事薪酬及批准 2024 年度非独立董事、非职工监事薪酬额度共 2 项议案。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亲自出席了 4 次会议(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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