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4 20:47:23 股吧网页版
外高桥: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600648,900912 证券简称:外高桥、外高 B 股 公告编号:2025-017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以电子邮件、书面材料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下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洲海路 999 号森兰国际大厦 B 栋 16 层会议室以现场
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5 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5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唐卫民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会议全票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4 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4 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 2024 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当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和提供借款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具体详见专项公告《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编号:临 2025-018)。

表决结果:同意:5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公司审议、表决本次置换事宜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具体详见专项公告《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编号:临 2025-019)。

表决结果:同意:5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能够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使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具体详见专项公告《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编号:临 2025-020)。

表决结果:同意:5 票 反对:0 票 弃权……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