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证券代码:600648,900912 证券简称:外高桥、外高 B 股 公告编号:2025-011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886 号),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224,563,094 股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474,685,295.88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7,086,637.87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447,598,658.01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5年 4 月 10 日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25)第 310C000082 号”《验证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专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和《上海外
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设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及相关子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会同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花木支行、上
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5 年 4 月 10 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 开户行 银行账号 存放资金余 募集资金用途
额(万元)
上海外高 中国光大 1、新发展 H2 地块新建项
桥集团股 银行股份 目;2、D1C-108#~116#通
份有限公 有限公司 76290180808968886 244,845.36 用厂房项目;3、F9C-95#
司 上海花木 厂房项目;4、补充流动资
支行 金
上海浦东
上海外高 发展银行
桥集团股 股份有限 97020078801900008806 0 补充流动资金
份有限公 公司上海
司 分行营业
部
中国银行
上海市外 股份有限
高桥保税 公司上海 448188723692 0 新发展 H2 地块新建项目
区新发展 市外高桥
有限公司 保税区支
行
中国工商
上海外高 银行股份
桥保税区 有限公司 1001309929006941650 0 D1C-108#~116#通用厂房
联合发展 上海自贸 项目
有限公司 试验区分
行
上海市外 中国光大
高桥保税 银行股份
区三联发 有限公司 76290180800855235 0 F9C-95#厂房项目
展有限公 上海花木
司 支行
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与募集资金净额存在的差异主要系包含部分尚未扣除的发行费用。
三、《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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