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证券代码:600648,900912证券简称:外高桥、外高 B 股 公告编号:临 2025-009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发行数量和价格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数量:224,563,094股
发行价格:11.02元/股
预计上市时间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高桥”、“公司”、“发行人”)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已于2025年4月2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上海外高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高桥资管”)、上海浦东创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东创投”)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如无特别说明,本公告中涉及有关单位及术语的简称与《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中的释义相同。
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本次发行的内部决策及审批程序
(1)2022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2023年2月2日,国家出资企业浦东创投出具《关于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批复》(浦投控[2023]4号),对公司本次发行事项进行了批复,原则同意公司本次发行方案。
(3)2023年2月20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4)鉴于《注册办法》等注册制相关法规施行,根据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制度规则的相关要求,2023年2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5)2023年3月15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6)2023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作了调整。
(7)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股东会对董事会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授权,2023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调整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
(8)根据公司经营投资规划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2023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再次调整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
(9)鉴于本次发行方案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即将届满,2024 年 1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拟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自原有效期
届满之次日(2024 年 3 月 15 日)起延长十二个月,即延长至 2025 年 3 月 14 日。
(10)2024 年 3 月 4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11)鉴于本次发行方案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即将届满,2024 年 11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拟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延长至中国证
监会关于同意公司本次发行注册批复规定的有效期截止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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