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25 17:46:24 股吧网页版
中源协和: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二十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26


证券代码:600645 证券简称:中源协和 公告编号:2025-054
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二十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一届二十四
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25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会议
资料已于 2025 年 12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应出席会议的董
事 9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9 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有效。经出席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
议案》;

具体详见同日公告《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2、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具体详见同日公告《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3、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张宇先生为
公司联席总裁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新药研发业务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提高运营管理效率,以更好地应对日益复杂的市场竞争和业务挑战,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聘任张宇先生为公司联席总裁,作为细胞治疗及细胞新药研发应用板块最高经营负责人。联席总裁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期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张宇先生不再任公司副总经理。

张宇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4、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李旭先生为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拟聘任李旭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期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

李旭先生已取得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本人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职业品德、专业知识,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李旭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5、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科学院大
学教育基金会签署<捐赠终止协议>的议案》。

具体详见同日公告《公司关于与中国科学院大学教育基金会签署<捐赠终止协议>暨承办中源协和生命医学奖的进展公告》。

特此公告。

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

张宇先生简历

张宇:

男,41 岁,药学博士。

现任武汉光谷中源药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武汉光谷中源协和细胞基因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中源药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曾任公司副总经理。

张宇先生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披露日,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

李旭先生简历

李旭:

男,40 岁,清华大学硕士。

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上海傲源医疗用品有限公司董事及其下属公司执行董事或总经理,北京中源维康基因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及下属公司执行董事,武汉光谷中源药业有限公司董事,中源和美(广州)生命医学研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协和华东干细胞基因工程有限公司董事,北京三有利和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李旭先生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披露日,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