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4-25
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侯欣一,男,64 岁,法学博士。
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山东大学特聘教授、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津卓朗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最高人民检察院特约检察员。
曾任天津财经大学法学教授和博士生导师、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和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律史学会执行会长、中国农工民主党天津市委员会副主委、全国政协委员、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经过自查,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大
事姓名 会情况
本年应参 亲自出 以 通 讯 委托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大
加董事会 席次数 方 式 参 出席 次数 次未亲自参 会的次数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加会议
侯欣一 8 1 7 0 0 否 3
本人认真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仔细审阅公司提供的相关会议资料,参会过程中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重大事项的陈述和报告以及公司股东就公司经营管理发表的意见,积极参与讨论,并充分运用我的专业知识发表意见。本年度对董事会审议事项均投了同意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2024年参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9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认真审议各项议案,通过专门委员会会议履行职责,本年度本人对各委员会会议审议事项均投了同意票。(会议具体审议情况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在2024年度任职期内,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1)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2)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4)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四)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分别于2024年1月29日、2024年4月7日、2024年4月17日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2023年财务审计事项进行了沟通,确定了审计工作计划,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其进行沟通,了解审计进展情况,就重大关键事项等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本人重点关注审计时间和人员安排、影响损益的重要事项等,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时出具报告。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及对经营管理的现场调研工作
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本人分别于2024年5月21日、2024年9月3日出席了公司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和2024年半年报业绩说明会活动,在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发表致辞,同时在线就公司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
2024年,我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与公司管理层通过现场、电话、邮件、
微信等保持联系。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时间以及实地考察等对公司生产经营等情况进行了解,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的汇报。2024年1月8-9日,本人前往公司座谈和参观,了解公司2023年的基本经营状况,和会计事务所交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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