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30
证券代码:600644 证券简称:乐山电力 公告编号:2025-057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增加董事会
人数、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9 日以
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增加董事会人数、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
为符合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 2024年 7 月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同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
二、增加董事会人数、修订《公司章程》 及其附件
为提高公司董事会运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优化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 11 名调整为 13 名,新增 1 名职工董事和 1
名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章程指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适应公司规范运作需要,公司结合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本次修订所涉及的条目较多,本次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修订中,全文删除原《公司章
程》中“监事”、“监事会”相关表述,“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代替 “监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代替“监事”。
(一)《公司章程》修订条款
修订前条款 修订后条款
全文删除了“监事”、“监事会”相关表
“监事”、“监事会” 述,“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代替 “监事
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代替“监
事”。
“或” 全文修订为“或者”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第一条 为维护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 (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 公司系依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 第三条 公司系依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
于扩大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股份制试点的意 于扩大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股份制试点的
见》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意见》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1988 年 3 月 8 日,公司经乐山市人民政府 1988 年 3 月 8 日,公司经乐山市人民政
以[乐府函(1988)字 12 号]文批准,以募集方式 府以[乐府函(1988) 12 号]文批准,以募集方
设立;在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公司 式设立;1988 年 5 月 17 日在乐山市工商行政
1992 年经国家体改委[体改生(1992)88 号]文批 管理局注册登记,公司 1992 年经国家体改委
准为继续进行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制试 [体改生(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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