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2-13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验资报告
XYZH/2025CDAS1B0024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山电力)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际到账募集资金情况。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募集资金,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投资者及乐山电力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乐山电力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到账募集资金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参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乐山电力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乐山电力原注册资本(股本)为人民币 538,400,659.00元,股本为人民币 538,400,659.00元。根据乐山电力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91 号)同意。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实际发行股票数量 39,920,159股,发行价格为 5.0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99,999,996.59元。乐山电力实施上述向特定对象发行后,本次申请增加注册资本(股本)39,920,159.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股本)为人民币 578,320,818.00元。
根据我们的审验,截至2025年2月7日止,乐山电力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发行39,920,159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999,996.59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866,344.8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8,133,651.71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为人民币39,920,159.00元,资本公积为人民币158,213,492.71元。
同时我们注意到,乐山电力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股本)为人民币 538,400,659.00元,
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4年 9 月 30 日出具中天运[2014]验字第 90030
号《验资报告》验证。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后,乐山电力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578,320,818.00元,股本为人民币 578,320,818.00元。
验资报告(续) XYZH/2025CDAS1B0024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本验资报告仅供乐山电力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及向有关部门报送资料时使用,不应被视为是对乐山电力验资报告日后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验资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
1.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2.注册资本及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3.验资事项说明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二○二五年二月十日
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截至2025年2月7日止
被审验单位名称: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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