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建集团:爱建集团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专项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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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4-30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专项评估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岳克胜、段祺华、李健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独立董事岳克胜、段祺华、李健对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公司适用监管规定中关于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进行了逐项自查,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
经核查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及其提交的自查文件,并对照相关制度要求,公司董事会认为全体独立董事符合有关规定中对于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未发现可能影响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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