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年审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年审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
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立信拥有合伙人 296 名,注册会计师
2,498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43 名。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4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11 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年报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
1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4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 12 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年度年报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4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的议案》,其中约定的会计报表审计费用为 18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55 万元。
二、2024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
相关执业规范,立信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
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
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公允合理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制订并实施了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执行了有效的质量管理措施,并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人员与时间进度的安排、审计范围、风险判断、实施的风险评估程序、风险评估结果及审计重点、重要审计发现、审计结果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核查和评估,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能够
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第 11 次会议经审议后发表书面意见,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
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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