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李健
作为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建集团”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审慎行使独立董事权利,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及时主动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全面关注公司发展状况,参与董事会决策并依据有关规定发表公正、独立、客观意见,认真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现将 2024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李健,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律师。曾就职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曾任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金浦投资新材料基金负责人,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
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不存在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
影响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其他情形。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并已将自查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
二、年度履职概述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爱建集团召开 2 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2 项议案;召
开 6 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 24 项议案,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参会。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2024 年,本人认真审阅了提交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与公司经营层保持充分沟通,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在深入了解会议审议事项的基础上,客观、公正地分析判断,经审慎考虑后对所有议案均投票赞成,无异议事项,未出现投反对或弃权票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4 年,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召开并亲自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 4 次,对公司定期报告、审计情况、审计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本人严格遵守并执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要求,对公司定期报告、内外部部审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三)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 年,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主持召集并亲自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次,
并对提交会议的资料进行充分了解,谨慎作出独立客观判断,相关事项的决策均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切实履行监督职责,认真审阅公司内部审计相关工作资料,主动关心公司年度审计和年报编制工作,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做好审计委员会及与年报审计机构沟通会议的时间安排,积极与公司财务总监、内部审计部门、年报审计机构保持持续沟通,就公司财务报表审定过程中重点关注的领域和事项进行了深度探讨和交流。
本人在公司年度审计和年报编制过程中,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特长,与公司管理层及内部审计部门一起确定合理有效的公司年报审计工作计划,及时了解并掌握公司年报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并现场听取公司审计部门关于内审工作情况汇报,维护审计结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五)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 年,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核,针对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 次,谨慎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高度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通过参加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关注网络互动答复及公司舆情信息等形式,详细了解、广泛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2024 年,公司共召开业绩说明会 3 次,本人均积极参加,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回答投资者关切。
(七)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4 年,本人满足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 15 日的要求,除前述亲
自出席会议外,另通过会谈、研讨、调研公司重要子公司等形式,与公司及相关子公司管理层进行现场沟通,听取公司管理层有关公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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