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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2-04 16:58:46 股吧网页版
先导基电:上海先导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2-05


上海先导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
及核查意见

上海先导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3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实施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尚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内部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相关内容如下:

一、公示情况

(一)公示内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二)公示时间:2026 年 1 月 26 日至 2026 年 2 月 4 日。

(三)公示方式:公司内部 OA 系统公示。

(四)反馈方式:公示期间,公司(含子公司)员工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以及现场沟通等方式向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反馈相关情况,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作出适当记录。

(五)公示结果: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二、核查情况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激励对象名单、激励对象的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协议、激励对象于公司(含子公司)的任职情况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

三、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发
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激励对象相关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二)激励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先导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含子公司)其他核心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符合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符合本激励计划的实施目的。

综上,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上海先导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 2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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