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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金桥:浦东金桥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5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发挥了审计委员会应有的审核、监督及评估职责。2024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雷良海教授、陶武平律师、LIYIFAN(李轶梵)先生及董事张萍女士、刘广安先生共五名成员组成,其中主任委员(召集人)由具有丰富的财务管理专业经验的独立董事雷良海教授担任。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五次会议,全体委员均出席会议,对准备提交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初审,具体如下:

(一)2024 年 2 月 1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主要
听取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年审工作方案的汇报,对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进行了初审,同意聘请李建芳同志为财务总监,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 年 4 月 10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主要
内容为:听取众华所对公司 2023 年度年审工作总结,并对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 年年度报告》的财务信息、《关于续聘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初审,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对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的报告、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进行了讨论,并报告公司董事会;听取公司 2023 年度内审工作总结和 2024 年度内审工作计划。

(三)2024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对公
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财务信息进行了初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2024 年 8 月 28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对公
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财务信息进行了初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2024 年 10 月 30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对公司《2024 年三季度报告》的财务信息进行了初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众华所为公司聘用的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控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且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能按时按质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并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2)向董事会提出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在综合考虑了众华所的综合实力、资质、规模、资信情况、执业质量、服务收费及完成审计报告的时间等因素后,经审计委员会初审通过后,向公司董事会提议 2024 年度续聘请众华所为公司的外部审计机构。

(3)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

经审核,公司实际应付众华所2024年度审计费150万元(包括控股子公司),该审计服务费用同口径与上年度水平维持不变。

(4)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众华所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关注的重要审计事项等专门安排会议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

(5)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众华所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完成审计业务,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听取公司年度内审工作报告,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下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实施内部审计工作项目,督促公司对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并指导内部审计部门的有效运作。

3、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提出意见,重点关注公司财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特别关注是否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评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适当性,审阅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审阅众华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5、协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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