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5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LI YIFAN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本着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审慎、理性地行使表决权,积极推动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现将 2024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 LIYIFAN(李轶梵),现任华人运通控股有限公司首席金融与投融资顾问,担任本公司第九、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我任职公司的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 7 次、股东大会 1 次。本着勤勉尽责态度,
我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高效决策及股东大会的规范运作,发挥积极作用。我出席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见下表: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应出席次 实际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投票表决情况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
数 次数 次数 数
7 7 0 0 对全部议案均 1 1
投同意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出席战略委员会会议情况
我是战略委员会委员。2024 年,战略委员会召开了会议 1 次,我出席了此
次会议,对公司《关于设立金桥产业投资合伙企业,多维度开展产业投资业务的议案》进行了初审,发表了初审意见。
2、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情况
我是审计委员会委员。2024 年,审计委员会召开了会议 5 次,我全部出席,
分别对公司财务总监人选、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四份定期报告的财务信息进行了初审,发表了初审意见。
3、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情况
我是提名委员会委员。2024 年,提名委员会召开了会议 1 次,我出席了此
次会议,对公司财务总监人选进行了初审,发表了初审意见。
4、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情况
我不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未参加会议。
5、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 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 1 次,我参加了此次会议,对《关于修订
〈上海浦东科技创新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初审意见,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2024 年,我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对公司利润分配、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内部控制评价、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聘任审计机构等可能影响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审慎客观发表独立意见,在董事会会议上发表专业意见,促进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2024 年,我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提请董事会召开股东大会,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 年,我严格履行内、外审计沟通职责,与公司内审部门、外审机构保持密切沟通。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及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2024 年,我参加了上海辖区上市公司 2024 年年报集体业绩说明会,与中小
股东进行了在线沟通。平时,我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对于需董事会及其相关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初审的议案,均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充分了解有关信息,利用自身知识和经验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审慎发表专
业意见。在作出判断、发表意见时不受公司主要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影响。我也积极关注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及股东出现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在履职过程中,我充分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在公司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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