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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1-13 18:26:39 股吧网页版
东方明珠:东方明珠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14


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临 2026-004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6年1月9日、1月12日、1月1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2026年1月13日,公司股票换手率为17.65%,当日收盘价较2026年1月6日收盘价累计涨幅为53.75%,同期上证指数涨幅1.35%。2026年1月7日至1月13日区间换手率为35.60%。公司股票短期涨幅严重高于上证指数涨幅,但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问询控股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公司生产经营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6年1月9日、1月12日、1月1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各项业务推进平稳有序,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书面问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关注到有市场传闻公司持有超聚变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聚变”)以及AI应用的相关信息,现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截至目前,超聚变已完成新一轮增资。根据前期披露,公司通过相关基金间接持有超聚变1.3182%股份,超聚变上市进程具有不确定性,目前对公司业绩无影响。

公司主营业务为智慧广电业务、文旅业务及零售业务,现有业务可利用AI技术,增加服务场景、提升客户体验等,目前正处于初期(探索)阶段,AI应用在公司全部业务中的占比有限,公司不直接从事AI业务,AI应用不直接产生营收。

经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除公司已披露信息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以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为准,审慎判断、理性决策。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自查,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于2026年1月9日、1月12日、1月1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2026年1月13日,公司股票换手率为17.65%,当日收盘价较2026年1月6日收盘价累计涨幅为53.75%,同期上证指数涨幅1.35%。2026年1月7日至1月13日区间换手率为35.60%。公司股票短期涨幅严重高于上证指数涨幅,但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相关信息请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四、公司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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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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