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明珠收到搬迁安置补偿款1.59亿元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杨翔菲)11月12日晚间,东方明珠公告,近日,公司收到题桥发射台搬迁项目的部分搬迁安置补偿款合计人民币1.59亿元。此前,公司已分别于2021年度及2023年度内收到上述项目的部分搬迁安置补偿款合计人民币4.78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累积收到上述项目搬迁安置补偿款人民币6.37亿元。
上述项目可追溯至2021年8月,东方明珠与上海浦江工业园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了《国有土地上非居住房屋补偿协议》,约定由闵行区土地储备中心、闵行区浦江镇人民政府向公司提供题桥发射台搬迁新址,同时搬迁安置补偿款总计为7.97亿元。
东方明珠表示,本次收到的款项不会直接影响公司当期损益,但会增加公司的现金流量。本次收到的款项将在公司最终按计划完成全部建设搬迁后,在该年度计入当期利润。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具体数据影响以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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