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监督
(一)审阅天健提供的审计计划
2025 年 1 月 22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
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事项等内容进行了沟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天健关于公司审计计划、审计内容等事项的汇报,并提出了相关建议。
(二)审计过程监督
2025年4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天健对公司2024年度审计情况的报告,并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确认2025年度审计报酬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对审计报告的基本意见
天健对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及其相关资料进行了审计,并以书面形式发表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了恰当的审计程序,审计结论是在获取了充分的、适当的审计证据基础之上发表的意见。
二、对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审计业务的工作评价
2024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决定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天健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及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机构。
在 2024 年年报审计过程中,天健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工作。
(一)独立性评价
天健及其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资质及专业能力评价
1、会计师事务所资质及人员信息规模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41 人
上年末执业人 注册会计师 2,356 人
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04 人
业务收入总额 34.83 亿元
2023 年(经审
审计业务收入 30.99 亿元
计)业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 18.40 亿元
客户家数 707 家
审计收费总额 7.20 亿元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
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
2024 年上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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