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卫哲)
作为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充分发挥专业优势,认真履职,积极参加公司相关会议,在董事会日常工作及决策中尽职尽责,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以下为本人在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具体情况: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卫哲先生,现任嘉御资本创始合伙人兼董事长。2022 年 9 月起
任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东方证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普华永道国际会计公司融资部经理,百安居(中国)首席财务官、首席执行官,阿里巴巴首席执行官。兼任香港电讯盈科非执行董事,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副会长。2010 年,被《亚洲金融》杂志选为“中国最顶尖的首席执行官”之一。卫哲先生持有上海外国语大学国际商业管理学士学位,并于伦敦商学院完成企业融资课
程。卫哲先生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关于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未在公司担
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任职,亦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任何影
响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参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0 次董事会,3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
席会议,并认真审议董事会提出的各项议案。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提出异议,并按照相关规定对重大事
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大会情况
以通讯 是否连续
应参加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出席股东大
姓名 方式参 两次未亲自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会的次数
加次数 参加会议
卫哲 10 10 10 0 0 否 3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与投资
委员会、内容编辑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现担任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主任委员,以及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出
席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 2 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9 次。本人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作用,对涉及公司财务、内部控制、内部审计及违规追责、关联交易等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针对重大项目风险防范提出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高效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三)独立董事具体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实地调研、现场会议、电话沟通、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全面了解和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重大事项,就公司所面临的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公司发展规划、内控建设等情况与公司充分交换意见。审查了董事会召开程序、必备文件以及能够做出合理准确判断资料信息的充分性。及时听取公司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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