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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18 17:12:23 股吧网页版
东方明珠:东方明珠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陈清洋)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9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陈清洋)

作为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充分发挥专业优势,认真履职,积极参加公司相关会议,在董事会日常工作及决策中尽职尽责,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以下为本人在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具体情况: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陈清洋先生,中国国籍,1985 年 2 月出生,传播学博士。现任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传媒大学戏剧影视学院教授。历任中国电影资料馆馆员,国家无线电台管理局二级文学编辑,中国传媒大学副教授。陈清洋先生主要研究方向为网络视听研究、影视产业研究。陈清洋先生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关于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未在公司担

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任职,亦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任何影

响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参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0 次董事会,3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

席会议,并认真审议董事会提出的各项议案。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提出异议,并按照相关规定对重大事

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大会情况

应参加董事 亲自出 以通讯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 出席股东大
姓名 会次数 席次数 方式参 席次数 次数 两次未亲自 会的次数
加次数 参加会议

陈清洋 10 10 10 0 0 否 0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与投资

委员会、内容编辑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现担任审计委员会

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会议 7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9 次。

本人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作用,对涉及公司财务、内部控制、内部审

计及违规追责、关联交易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相关事项进行

审议并发表意见,针对重大项目风险防范提出意见,为董事会的科

学、高效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三)独立董事具体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实地调研、现场会议、电话沟通、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全面了解和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重大事项,就公司所面临的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公司发展规划、内控建设等情况与公司充分交换意见。审查了董事会召开程序、必备文件以及能够做出合理准确判断资料信息的充分性。及时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年度经营情况等重大事项以及公司年度财务状况的汇报。与年审会计师就审计工作有关内容进行了充分沟通。在对公司经营管理、规范运作等情况进行深入了解的基础上,向公司提出相关建议,促进公司实现管理提升和健康持续发展。公司对开展的现场考察和交流给予了积极的配合,保障了各项工作的开展。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

(四)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在公司 2024 年度年报工作沟通会上,本人认真听取了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汇报的 2024 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预审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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