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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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眾公用事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Shanghai Dazhong Public Utilities (Group) Co., Ltd.*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635)
持續關連交易
訂立瓶裝液化石油氣統一配送及安全服務合同
及
訂立液化氣鋼瓶用戶委託配送服務合同
訂立瓶裝液化石油氣統一配送及安全服務合同
於2025年12月19日,上海燃氣崇明與大眾物流配送訂立瓶裝液化石油氣統一配送 及安全服務合同,據此,上海燃氣崇明將其所屬的中國上海市崇明區瓶裝液化石 油氣交給大眾物流配送承運,進行機動車統一配送、接裝及安全檢查,而上海燃 氣崇明向大眾物流配送支付有關服務費用。
訂立液化氣鋼瓶用戶委託配送服務合同
於2025年12月19日,上海東方能源與大眾物流配送訂立液化氣鋼瓶用戶委託配送 服務合同,據此,上海東方能源將其所屬的中國上海市區域液化氣鋼瓶用戶配送 服務交給大眾物流配送承運,進行機動車配送、接裝調試及安全檢查,而上海東 方能源向大眾物流配送支付有關服務費用。
上市規則的涵義
大眾物流配送為本公司的附屬公司。上海燃氣為本公司的附屬公司上海大眾燃氣 的主要股東,因此,根據上市規則第14A.07(1)條為本公司的關連人士。上海燃氣 崇明及上海東方能源由上海燃氣全資擁有。故此,上海燃氣崇明及上海東方能源 為上海燃氣之聯繫人,因而為本公司的關連人士。根據上市規則,瓶裝液化石油 氣統一配送及安全服務合同及液化氣鋼瓶用戶委託配送服務合同及其項下擬進行 的交易構成本公司的持續關連交易。
根據上市規則第14A.81條及第14A.82條,由於瓶裝液化石油氣統一配送及安全服 務合同及液化氣鋼瓶用戶委託配送服務合同及其項下擬進行的各項交易及過往交 易乃於12個月期間內與上海燃氣之聯繫人(為本公司的關連人士)訂立或完成,因 此,於計算相關百分比率以釐定該等合同項下擬進行的交易的類別時,瓶裝液化 石油氣統一配送及安全服務合同及液化氣鋼瓶用戶委託配送服務合同項下擬進行 的交易須合併計算。
由於年度上限的最高適用百分比率超過0.1%但低於5%,故瓶裝液化石油氣統一 配送及安全服務合同及液化氣鋼瓶用戶委託配送服務合同及其項下擬進行的交易 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4A章項下的申報、年度審閱及公告規定,惟獲豁免遵守通函 及獨立股東批准之規定。
緒言
於2025年12月19日,上海燃氣崇明與大眾物流配送訂立瓶裝液化石油氣統一配送及安全服務合同,據此,上海燃氣崇明將其所屬的中國上海市崇明區瓶裝液化石油氣交給大眾物流配送承運,進行機動車統一配送、接裝及安全檢查,而上海燃氣崇明向大眾物流配送支付有關服務費用。
於2025年12月19日,上海東方能源與大眾物流配送訂立液化氣鋼瓶用戶委託配送服務合同,據此,上海東方能源將其所屬的中國上海市市區域液化氣鋼瓶用戶配送服務交給大眾物流配送承運,進行機動車配送、接裝調試及安全檢查,而上海東方能源向大眾物流配送支付有關服務費用。
訂立瓶裝液化石油氣統一配送及安全服務合同
瓶裝液化石油氣統一配送及安全服務合同的主要條款概述如下:
日期 : 2025年12月19日
交易方 : 委託方:上海燃氣崇明有限公司(為本公司的關連人士)
: 承運方:大眾運行物流配送有限公司(為本公司的附屬公
司)
交易內容 : 上海燃氣崇明將其所屬的中國上海市崇明區瓶裝液化石
油氣交給大眾物流配送承運,進行機動車統一配送、接
裝及安全檢查,而上海燃氣崇明向大眾物流配送支付有
關服務費用。
代價及年度上限 : 代價乃根據大眾物流配送承運不同瓶裝液化石油氣種類
分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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