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审视这公告,按照这个表达口径,12个月内并没有排除公司可以进行股份发行、收购
$华建集团(SH600629)$ 重新审视这公告,按照这个表达口径,12个月内并没有排除公司可以进行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除非写的是,12个月内不涉及公司的重大事项的安排,那话就说死了。大家评评理,是我在自我麻痹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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