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同步电步有限公司关于签定有关上海水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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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1-03-21
上海同步电步有限公司关于其与上海纳赛斯投资发展中心、上海新工联实业有限公司
签定的有关上海水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
本公司于2001年1月分别与上海纳赛斯投资发展中心(以下简称“纳赛斯”)、上海新工联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工联”)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由纳赛斯将其持有的上海水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仙电器”)法人股43897070股转让给本公司、由新工联将其持有水仙电器法人股15197930股转让给本公司,但上述两份《股权转让协议》的生效均由水仙电器将其因向银行累计欠付借款中的人民币2亿元借款本金债务于2001年3月18日(含本日)前转移给纳赛斯承担的行为成立和生效为前提条件。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已由水仙电器于2001年1月20日在《上海证券报》上刊登提示性公告。
现由于上述两份《股权转让协议》所附的生效条件均未成就,因此上述两份《股权转让协议》不生效,并于2001年3月19日予以废除。
上海同步电子有限公司
2001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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