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13
证券代码:600624 证券简称:ST 复华 公告编号:临 2026-002
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判决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上诉人
涉案金额:人民币 2,000 万元整及利息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披露了《上
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已将相关诉讼案件本金按照借入时间点追溯计入 2013 年当期营业外支出,
利息按照对应期间分别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
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4)沪 03 民终 193 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1、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5 日收到了《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应诉通知书((2023)
沪 7101 民初 500 号)》及民事起诉状等相关法律文书,上海泉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因单位借款合同纠纷对公司提起诉讼。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7 日披露的《上海
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2、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6 日收到《上海铁路运输法院民事裁定书((2023)沪
7101 民初 500 号)》,申请人上海泉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向上海铁路运输法院申请,请求继续保全被申请人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存款 31,973,361.11 元
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并已提供保单保函作为担保。上海铁路运输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裁定冻结被申请人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 31,973,361.11 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8 日披露的《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
讼的进展公告》。
3、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 日收到《上海铁路运输法院民事判决书((2023)沪
7101 民初 500 号)》,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对上述案件做出一审判决如下:被告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上海泉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借款本金 2,000 万元;被告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上海泉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逾期还款利息(以 2,000 万
元为基数,自 2021 年 9 月 16 日起按照年利率 3.85%的标准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驳回原告上海泉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鉴于涉诉案件判决为一审判
决,公司向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 日披露的
《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二、本次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上诉人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诉请求不成立,应予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 144,365.62 元,由上诉人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本次诉讼进展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披露了《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
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已将相关诉讼案件本金按照借入时间点追溯计入2013 年当期营业外支出,利息按照对应期间分别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上述判决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将继续积极采取相关措施,依法维护权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4)沪 03 民终 193 号)》
特此公告。
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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