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6
上海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决定书
〔2025〕257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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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
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股证券简称:ST复华,A股证券代码:600624;
赵文斌,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代理总经理;
褚建平,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代理
总经理;
宋 正,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代理
总经理;
赵振兴,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财务负责人;
沈 定,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副总经理;
周驰浩,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副总经理。
一、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违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沪〔2025〕44、45、46、47、48、49、50 号)和《关于对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4〕94 号)(以下统称《决定书》)查明的事实,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旦复华或公司)在信息披露、规范运作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如下违规行为。
(一)虚假平账导致相关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13 年至 2017 年间,复旦复华为解决参股公司上海高新房
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和上海复华中日医疗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对公司的历史宕账,账外累计向公司建筑承包商舜杰建设(集团)
有限公司借款 7,500 万元,虚假平账,其中 2,000 万元债务于 2023
年 11 月已被生效司法裁判文书确认,5,500 万元处于诉讼程序。
2023 年 6 月,复旦复华根据一审判决书,计提 2,000 万元预计负
债,全额确认为当期损失。
(二)2019 年年度报告、2020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复华文苑住宅项目系复旦复华全资子公司海门复华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开发的复华园区配套住宅项目,于 2018 年 12 月达到交房条件后,复旦复华开始结转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复旦复华 2019 年、2020 年未审慎对复华文苑住宅项目施工成本进行核算、未足额结转相应营业成本,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 76 号)第九条、第十二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导致 2019 年、2020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其中,2019 年少计营业成本 5,065.22 万元,虚增利润总额 5,065.22 万元,占相应年度已披露利润总额的 60.25%;2020 年少计营业成本 259.20 万元,虚增利润总额 259.20 万元,占相应年度已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 7.11%。
(三)2023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23 年,复旦复华在对复华文苑住宅项目进行存货减值测试时,将高层住宅与别墅合并为一个资产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财会〔2006〕3 号〕)第十八条第一款、《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财会〔2006〕3 号〕)第二条第三款等规定,少计资产减值损失 2,782.13 万元,虚增利润总额 2,782.13 万元,占相应年度已披露利润总额的118.48%,导致 2023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此外,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0 日披露公告称,依据《行政处
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内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9 月 23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
二、责任认定和处分决定
(一)责任认定
公司多期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七十八条,《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
市规则》)第 1.4 条、第 2.1.1 条、第 2.1.4 条等有关规定。
责任人方面,根据《决定书》认定,赵文斌于 2017 年 7 月
至 2020 年 10 月担任公司董事长,于 2017 年 12 月至 2020 年 10
月担任公司代理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经营管理。赵文斌未充分、合理考虑相关住宅项目施工成本上涨情况,未保持对相关住宅项目营业成本核算准确性的审慎关注,在复旦复华 2019 年年度报告上签字,保证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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