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20
证券代码:600624 证券简称:复旦复华 公告编号:临 2025-048
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5 日收
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032024031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
司立案(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6 日披露的《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2025 年 9 月 19 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
先告知书》(沪证监处罚字[2025]29 号)。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主要内容
“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赵文斌先生、褚建平先生、赵振兴先生、沈定先生、宋正先生、周驰浩先生:
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旦复华或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由本局调查完毕,本局依法拟对你们作出行政处罚。现将本局拟对你们作出行政处罚所根据的违法事实、理由、依据及你们享有的相关权利予以告知。
经查明,复旦复华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一、2019 年年度报告、2020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复华文苑住宅项目系复旦复华全资子公司海门复华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门房产)开发的复华园区配套住宅项目,于 2018 年 12 月达到交房条件后,复旦复华开始结转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复旦复华 2019 年、2020 年未审慎对复华文苑住宅项目施工成本进行核算、未足额结转相应营业成本,不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 76 号)第九条、第十二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导致 2019 年、2020 年年度报告涉嫌存在虚假记载。其中,2019 年少计营业成本 5,065.22 万元,虚增利润总额 5,065.22 万元,占相应年度已披露利润总额
的 60.25%;2020 年少计营业成本 259.20 万元,虚增利润总额 259.20 万元,占
相应年度已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 7.11%。
二、2023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23 年,复旦复华在对复华文苑住宅项目进行存货减值测试时,将高层住宅与别墅合并为一个资产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财会〔2006〕3 号〕)第十八条第一款、《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财会〔2006〕3 号〕)第二条第三款等规定,涉嫌少计资产减值损失 2,782.13万元,虚增利润总额 2,782.13 万元,占相应年度已披露利润总额的 118.48%,导致 2023 年年度报告涉嫌存在虚假记载。
赵文斌于 2017 年 7 月至 2020 年 10 月担任公司董事长,于 2017 年 12 月至
2020 年 10 月担任公司代理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经营管理。赵文斌未充分、合理考虑相关住宅项目施工成本上涨情况,未保持对相关住宅项目营业成本核算准确性的审慎关注,在复旦复华 2019 年年度报告上签字,保证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褚建平于 2020 年 11 月至 2023 年 9 月担任公司董事长、代理总经理,全面
负责公司经营管理。褚建平未充分、合理考虑相关住宅项目施工成本上涨情况,未保持对相关住宅项目营业成本核算准确性的审慎关注,在复旦复华 2020 年年度报告上签字,保证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赵振兴于 2017 年 12 月至 2022 年 11 月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公司日常
财务会计管理及定期报告财务部分编制工作。赵振兴在开展相关住宅项目营业成本核算工作中,未充分、合理考虑相关住宅项目施工期间人工及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未保持对相关住宅项目营业成本核算准确性的审慎关注,在复旦复华 2019年、2020 年年度报告上签字,保证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沈定于 2017 年 12 月至 2023 年 12 月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分管公司的园区经
营及房地产开发业务。沈定在相关住宅项目的审价工作中,未充分、合理考虑相关住宅项目施工期间人工及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未审慎关注相关住宅项目营业成本核算的准确性,在复旦复华 2019 年、2020 年年度报告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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