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关于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目 录
一、专项审计报告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
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永证专字(2025)第 310184 号
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复旦复华”)2024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
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出
具了永证审字(2025)第 110027 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 26 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披露的要求,复旦复华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复旦复华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复旦复华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复旦复华 2024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
除对复旦复华 2024 年度财务报表执行审计,以及将本专项说明后附的汇总表所载项目金额与我们审计复旦复华 2024 年度财务报表时复旦复华提供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核对外,我们没有对本专项说明后附的汇总表执行任何附加程序。
为了更好地理解复旦复华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复旦复华为 2024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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